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出具了《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摩托车通行我省高速公路问题的复函》,这是因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向黑龙江省公安厅呈递了《关于摩托车可否通行黑龙江高速公路的函》。复函明确了三点:一是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二是重申了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应遵守的规定;三是表明公安交管部门对高速公路摩托车通行出现交通违法的处理态度。9月25日,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管理部向所属各分公司下发了《关于落实摩托车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工作提示》。明确了五点提示:一是允许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二是摩托车按照一型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三是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应遵守规定;四是加强高速公路入口管控;五是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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