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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抄袭豪爵产品 江门华龙被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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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爵粉丝团 发表在 跨骑/弯梁专区 2016-9-18 16:23 [只看楼主]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7426 0
文章来源:11路公交车
在摩托车行业,抄袭现象是很多品牌不愿提及的痛点。市场监管不严,评判标准模糊,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山寨货横行。
然而,随着国家相关著作权、专利保护法规的健全与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亮出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而且以往认为最难追究的外观侵权,如今也获得了突破。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江门市华龙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侵害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长江”)知识产权案作出判决。


华龙侵害大长江5项外观设计专利,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和库存侵权产品、半成品,并赔偿大长江集团经济损失30万元。
早在2015年2月,大长江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华龙提起了诉讼。
在审理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从整体视觉效果以及各视图,对涉案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了比较,认定两者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容易引起混淆。从而做出了判决。
据了解,2015年12月份,本案诉讼期间,华龙仍继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遭到当地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执法当天,华龙被查获28辆涉嫌侵权摩托车,被处以罚款49568元。
目前,华龙涉嫌侵权大长江UM125T-2车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案件尚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据报道,早在2011年,华龙也因生产一致性造假,而遭到工信部撤销产品目录,并要求提出整改。
大长江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任何侵害自己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都将坚决维权,必要时将上报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对此,有行业人士认为,当更多企业愿意尊重知识产权,并捍卫自身权益时,摩托车行业的抄袭现象,注定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报道附件:判决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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