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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车闯禁区罚款不扣车,穗摩托新规9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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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在 跨骑/弯梁专区 2017-8-8 09:17 [只看楼主]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5233 2
原文:达摩院

对于广州及周边地区的摩托车爱好者而言,“坏日子”似乎已经走到头了。

近日,备受瞩目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日批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随着《规定》的正式实施,广州行政区内,骑摩托车遇见交警,一言不合就被扣车的时代或将终结。
而广州地区的摩托车骑行环境,也将翻开新一页。

禁行区域变化不大
《规定》第九条明确,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但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

同时,下列区域也全部禁止摩托车行驶:

(一)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广州火车南站。

(三)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

这也意味着,目前广州洛溪桥以南的番禺、南沙区域,都不属于摩托车禁行区。

不过,众所周知,广州市已对摩托车实行停牌政策多年,除增城、从化、花都外,其他地方的粤A牌照车辆,已全部处于到期报废阶段。当地不少摩托车爱好者,购车后只能异地入户,办理其他地区的牌照。

因此,广州市禁止外地牌照摩托车行驶,也基本就等同于禁止所有摩托车行驶。整个番禺、南沙区已”变相”成为禁行区域。除非,管理部门明确“特定时间划定区域通行”。

同时,这一政策其实也为未来番禺、南沙地区的摩托车粤A牌照开放留下一丝希望。


合规车闯禁区不扣车
据不少摩托车爱好者介绍,此前相关部门在路面执法中,遇到外地牌照的摩托车,不管证件是否齐全,都统一采取扣车处理。在查处非法车过程中,也将摩托车直接定义为”非法五类车“。
9月1日实施的《规定》中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或者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也有明确,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这也意味着,合法合规、手续齐全的外地摩托车,在禁行区域行驶,只罚款,不扣分、扣车。如果获得管理部门许可(划定区域、划定时间通行),200元罚款都不需要交。


外地牌禁加油但有例外
《规定》中对禁止摩托车加油,也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如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行驶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行驶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本市号牌的摩托车供油。但特定时间在划定的区域过境通行的摩托车除外。

而第四十六条更是明确了对违反规定的加油站的处罚。

这也意味着,禁摩区内所有摩托车不能加油,非禁摩区,外地牌照摩托车也不能加油。但特定时间在划定的区域过境通行的摩托车除外。


骑车冲卡责任大
对于道路执法,《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摩托车的所有人和驾驶人不得“在车上安装锐利器物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其他装置,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检查”,不得“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检查时,拒不停车或者弃车逃避“,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违反该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行区内可卖车
对于摩托车销售的行为,《规定》第十八条会顶,本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市禁止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
这也意味着,只要是合法合规的摩托车,就允许销售。但按照第二十条规定,摩托车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广州相关的禁行规定告示,并向购买者告知告示的内容。


遮阳伞安装被禁止
安装

被禁止
值得广大摩托车爱好者注意的是,《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影响通行安全的行为。如在摩托车上加装动力装置、车篷、座位等设备或者装置。
首先,遮阳伞这类影响安全的装置,已经被明确禁止。那不少摩旅爱好者喜欢的辅助照明灯,车身护架等是否会成为禁止加装的对象呢?

影响通行安全将是判断装置是否合法的唯一依据。


相信
未来会更好

从2014年列为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正式项目以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历时3年迎来了9月1日的正式实施。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讨论,博弈,其中对摩托车的限制也由原先的“严苛”变为“严管”,并且理顺了其与上位法的相关冲突。

合法摩托车闯禁行区不扣车,特定时间,划定区域可通行,一系列的规定都表明,广州地区的摩托车骑行环境正在发生着变化。

虽然,一日没有开放合法的摩托车牌照,广州一日还是最严格的禁限摩城市之一。

但未来更好的骑行环境,也同样需要广大摩托车使用者的共同维护与推动。

合法上道,安全骑行,理性维权,小编相信,广州市终将对摩托车敞开合法的大门。


《规定》原文看这里
http://www.rd.gz.cn/page.do?pa=2c9ec0233a0016bd013a00366ab30059&guid=78ef6aead7bd422097cb4b00fe3387d8&og=402881cd27e001000127e13e5c4d08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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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7-8-8 11:18

沙发
jhy15 极速高手 发表于 2017-8-8 09:33: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hy15 于 2017-8-8 10:17 编辑

过度执法,本身就是浪费警力资源。一般需扣车,例如:1、无牌照,当场无法确认车辆合法性;2、阻碍通行;3、............等情况;
广州的禁摩规定,有经过人大批准,程序上比我们当地进步一点点。机动车牌照是全国通行的(港、澳、台除外),地方“禁摩法令”对本地区人民和常住居民有效,不应该禁止区外的人民在广州通行。人大投票通过,应该说,本地禁摩只能作为本地居民的公约,而不是法律。禁摩从法理上是通不过的。希望,广州能制定更为符合法理的规定,让200多个禁摩城市学习。而实际上,非广州常住人口,骑摩托车只是路过,数量也少,不会对广州交通拥挤造成影响。也希望,豪爵对此能向广州相关部门来反应,才可能实际有用。
禁止向合法车辆卖油,法理上也是通不过。

禁摩作为本地居民(包括外地户籍的本地居民)公约来实行,就不会违背法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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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飘雨001 初级驾驶 发表于 2017-8-8 11:18: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dl250首保应该是多少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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